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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医学院2025年应届毕业生推免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为深入推进天津大学卓越医学人才领军领航(“双领”)计划,试点新医科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有序开展,进一步提高学院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天津大学《进一步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天大校发[2021]9号)以及《天津大学关于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中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医学院具体情况,制订本细则。


一、 基本原则

1.推荐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人才等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切实提高推荐和接收质量。

2.推荐工作应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由学院制订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及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

3.推荐工作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原则。以德为先,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综合素质测评基础上,着重突出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品德、科学精神、诚实守信、创新精神、科研潜质等专业能力,以及社会公益服务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二、 具体细则

1.2025届生物医学工程学生的推免工作,按照附件1执行。

2.2025届临床医学及智能医学工程专业学生的推免工作,按照附件2执行。


天津大学医学院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