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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医学院招收2025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院2025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

为使学院招收2025级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做如下规定,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申请人必须是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4.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5.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6.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影响录取的处罚或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直接申请我校的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硕士生);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在学期间表现优秀者,可通过面向本校选拔在学硕士生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二、资助与奖励政策

凡关系调入天津大学并被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研究生:

推免硕士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在每年6000元基本助学金基础上,还可额外获得导师助研经费。表现优秀者可获得数额不等的学业奖学金,就读期间还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金20000元。

(如有变动,请以天津大学最新文件为准)

三、推免硕士生申请程序

928日教育部“推免申请系统”开通之前,有意参加我院推免选拔的考生(含本校生)须通过我校推免申请系统网址:http://202.113.8.92/gstms填报志愿,并按系统提示提交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其中本科学习成绩单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级单位公章(红章原件)。我院研究生推免复试报名截止时间为914日。详情请参阅医学院2025级硕士研究生普通推免报名通知https://mctu.tju.edu.cn/info/1061/3511.htm。(特别说明:在我校报名网站报名后,仍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否则报名无效,请务必注意。

已参加我院研究生招生夏令营且复试合格的考生不需要再通过此系统填报志愿。

四、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

备注

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工学学位)

 

107200

生物医学工程(医学学位)

 

0831Z2

智能医学工程

 

100200

临床医学(学硕)

学院现有二级学科见表格下备注

105100

临床医学(专硕)

学院现有专业领域方向见表格下备注;报考条件见备注

085400

电子信息(专硕)

 

086000

生物与医药(专硕)

 

注:

①本次100200临床医学(学硕)、105100临床医学(专硕)招生报名系统不区分二级学科/专业领域。

②临床医学专业(学硕)二级学科包括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眼科学、肿瘤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导师招生资格名单可查询链接https://mctu.tju.edu.cn/cn/pdf/1.pdf

临床医学专业(专硕)专业领域包括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重症医学、外科学、儿外科学、妇产科学、麻醉学、放射影像学,导师招生资格名单可查询链接https://mctu.tju.edu.cn/cn/pdf/2.pdf

临床医学(专硕)各领域报考考生需同时满足:

除儿科学、儿外科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重症医学、放射影像学外,各领域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儿科学、儿外科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儿科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重症医学、麻醉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放射影像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的考生报考。

报考临床医学(专硕)考生应符合国家西医执业医师资格报考条件。入学前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普通专升本和成教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不能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不接受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或在陪人员报考本专业;不接受在校或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报考。

临床医学(学硕)建议医学门类各专业、生物学类本科专业考生报考。

五、接收工作安排

1.申请人必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期间(2024928-1020日),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我院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通过选拔并取得《合格单》的考生可具备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申报天津大学的资质,由学院及考生双向选择,确定录取与否。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学院会根据招生名额,综合考虑选拔情况,将选拔合格考生综合排序,划分拟录取批次,按批次先后与考生签订承诺书。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签订承诺书的考生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接收学院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3.选拔录取基本要求

选拔过程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选拔形式由学院自主确定并通知考生,内容可参考2024年大纲(网址:https://yzb.tju.edu.cn/xwzx/tkss_xw/202401/t20240109_323534.htm)。

4.凡通过选拔,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5.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需在我校研招网(网址:http://yzb.tj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其他说明

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2.有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复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工作统一放在转年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

 

注:其他未明确事项,以《天津大学招收2025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https://yzb.tju.edu.cn/xwzx/zxxx/202409/t20240902_323894.htm)为准。以上政策及时间节点安排参照教育部文件,若有变动以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为准。